"舔。"红卷毛把脚碾在林艺嘴唇上,脚趾缝里还夹着夜场地板的灰,"从脚趾缝开始,舔干净。舔好了,今晚放你们回去;舔不好——"她收了收脚,用脚趾恶意地碾他嘴唇,"就跪这儿,舔一夜,舔到姐妹几个腻了,再滚。"
两人跪着。
刘骏驰先低头,舌头伸出,舔上那只踩过来的脚——咸的,涩的,带着汗酸味和香水味,脚趾缝里有灰,他舔进去,卷出来,咽下去。
林艺跟着,捧起另一只脚,舌头从脚跟舔到脚趾,舔进趾缝,把那里积着的汗垢、灰尘、皮脂,一点一点卷进嘴里。
他一边舔,一边感觉到胯下那枚负数锁,被泡泡袜脚刚才踩得硬邦邦的,里头的原装货却死了一样,半点反应没有。
周围哄笑更大了:"看这两条狗,舔得真卖力!""以前不是挺横的吗?现在也就配舔脚!""黑爹的精液她们抢着喝,你们连洗脚水都不配!"
刘骏驰听着,舌头没停。
他舔着那只脚的脚心,舔到一处粗糙的茧,他含住,用牙齿轻轻磨。
那只脚的主人"嗯"了一声,脚趾蜷缩了一下。
他心里没有快感,只有一种钝的、沉的、把自己碾进泥里的自虐——他越舔,越觉得自己是条狗;越觉得自己是条狗,越要舔得更狠,来证明这条狗还有用。
就在这时,一双裹着黑丝的高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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